各位车主注意啦!
关于交通违法“全面记分”,
有个重要提醒——
半年过渡期,只剩下一个多月啦!
也就是说,
再不抽空将你之前的违章处理了,
过了6月份就不只是罚款了,
还全都要扣分!扣分!扣分!
2017年1月1日起落实全面记分
根据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《关于严格落实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全省各地从2017年1月1日起落实严格记分、全面记分管理规定:广东省所有地区、所有车辆、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应记必记。
当时消息一出,有些人就慌了!
去年12月
东莞交警各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
大批车主扎堆办理交通违法
交警设置半年过渡期
为确保记分政策的顺利实施,交警部门设置了半年过渡期: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
数数日子,也差不多到时间了!
半年过渡期,即将结束!
以下几点很重要!!!
●这样可以不记分
对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非“三重”交通违法,交警部门设置了为期半年的处理过渡期,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。在此期间处理的,按照原来政策处理,原先不记分的仍不记分;过渡期之后处理的,全面严格落实记分政策。
●但是,这些重点地区、车型和严重违法行为除外:
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,涉及广东省重点地区(广州、深圳、东莞)、重点车辆(中重型货车、营运客车、出租车、危运车)的违法行为,以及闯红灯、路肩违法停车、黄标车闯禁行等严重违法行为,当事人2017年1月1日后接受处理的,都执行原有的记分政策。
●以下理解是错误的:
有人会以为,在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也不记分。这是错误的!
其实从2017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都要全面记分(过渡期间处理不记分的,只是说2013年至2016年的交通违法行为)。
各位车主
不想被扣分,不想排长队
就把那些交通违法记录
抓紧处理掉吧!
记住咯,不想被扣分、被罚款
文明驾驶才是硬道理!
文章来源:东莞日报